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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花蓮市公所詢問

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擴大服務市所訂定代修剪樹木清運辦法

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擴大服務市民,花蓮市公所訂定「花蓮市公所代修剪樹木暨清運收費辦法」,市公所表示,規費收取辦法的訂定,主要的目的不是以賺錢為前提,而是希望藉由辦法的研擬與施行,建立使用者付費的機制。
市公所表示,過去機關、學校包括私人領域的路樹,皆請公部門協助修剪,但由於以上空間路樹的位置並不屬於公共領域,公部門前往修剪在執行上會有許多盲點,因此,市公所日前特別研擬「花蓮市公所代修剪樹木暨清運收費辦法」,希望能建立修剪樹木的機制。
城鄉課課長洪國山指出,此辦法的訂定並不是要以賺錢為目的,而是希望能夠建立一個公平的制度,而此項辦法中收費的合理性及法規內容的修訂,也是經過市公所內部相關人員多次討論與審議,並將最後所訂定之辦法送代表會。此外,因本所人力有限,因此,在排定修剪樹木的時程,將依公共區域行道樹優先處理,而遇到特殊情況如颱風來時,也會以先進行執行公共領域之樹木為第一修剪順位,所以不會影響大部分民眾的權益。
市公所表示,私人領域如有樹木需要公部門協助修剪大型樹木的部份,歡迎向本所城鄉課洽詢(服務專線請洽: 832-3794 )。
花蓮市公所代修剪樹木暨清運收費辦法

第一條 依據
花蓮市公所代修剪樹木、清運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依據花蓮縣行道樹及公共園區樹木植栽保育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目的
花蓮市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健全規費制度,擴大為民服務工作,有效利用公共資源,提供各機關、學校及民眾申請樹木修剪、清運等工作,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特訂定使用收費辦法為作業之依據。
第三條 代處理範圍
樹木修剪、清運工作。
第四條 收費標準:(如下表)。

樹幹(米徑)數量修剪工資(元)清運及處理費
(元/趟)備 註
30cm以下1~3棵10002300※米徑:指由地面起算一公尺高度樹木之直徑。
※50cm以下,每3棵為一個單位,不足3棵以3棵計算,以此類推;51cm以上以每一棵為計算單位。
※左列各項依實際申請項目收費。
31cm~50cm1~3棵2000
51cm~70cm1棵2000
71cm~90cm1棵2500
91cm~120cm1棵3000
121cm以上1棵3500

第五條 申請程序暨須知:
一、本辦法以本所應清除地區優先派遣,對於代處理等工作,則視本所實際之
人力、機具等調配後決定之。
二、申請者請攜帶身分證明,填具同意書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城鄉課申請。
三、樹木修剪時,申請人須在場協助,樹木因修剪後枯死者,本所概不負責。
四、樹木修剪代處理衍生侵權損害賠償情事概由申請人負責。
五、申請樹木修剪代處理案件經本所查估同意後,請完成繳交代處理費用,本
所依申請先後順序派員。
第六條 本辦法收費標準依據規費法第11條規定,視消費者物價指數、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或其他影響因素,每三年辦理檢討一次。
第七條 本辦法經奉核後公告施行。
中華民國99年7月2日發布施行
城鄉課 服務專線請洽: 832-3794

參考資料 http://www.hualien.gov.tw/info.aspx?pid=D3C5BBCF8E60CF3D&cid=63377200539E3F94&tid=97964D9D28411A58
文章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704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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